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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“校友导师”聘任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1-21   浏览次数:0

关于2024年“校友导师”聘任工作的通知


各学院(系):

为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,通过师友引领方式助力在校生成长成才,在学生思想引领、专业学习与能力提升、实习就业、职业规划以及学校产学研用等方面彰显校友力量,发挥校友才智,传承属于师大人的责任与回馈之心,鼓励校友主动参与学校建设,构建校友与学校协同育人体系,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、就业创业中心、校友会拟联合各学院于2024年11月启动“河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领航计划”,第二期校友导师聘任工作正式开始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1.加强学生思想引领,结合个人工作生活经验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人生观和成才观。

2.帮助学生开拓视野,切实加强对专业的理解和行业的了解,合理规划学业和职业生涯,助力学生创新创业、实习就业,切实引领和带动学生成长。

3.创新学生培养方式,提升学生综合素质,打造适合学生发展需求和优质校友资源相结合的育人品牌。

4.帮助校友及校友企业获得人才储备,激发在校学生对校友事业的赋能作用,促进校企合作,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。

5.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黏性互动,营造良好的校友文化氛围,引导校友融入人才培养的过程。

二、选聘条件
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,自觉遵守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

2.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,热爱河北师范大学,认同学校的组织文化、教学和发展理念,关心学校发展,能够配合学校完成人才培养目标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
3.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(含深造、进修时间),在本岗位取得优异成绩,熟悉本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,能够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指导,帮助学生提升职业能力、培养职业素养、把握就业机会。

4.愿意贡献时间、智慧、经验和精力,参与学校校友导师聘任仪式及指导学生的相关活动。

三、工作方式

“校友导师”的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

1.定期指导:结合学校、学院和指导班级实际,定期开展思想引领、专业学习、科研科创、生涯规划、求职就业等方面的线上线下指导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“三观”,建立并优化职业发展规划。

2.讲座沙龙:导师可举办专题讲座、分享交流会、沙龙等形式,分析时事热点、行业动态,帮助学生拓展视野、筑牢理想信念,吸收优秀经验,促进学生知识、能力与素质的综合发展。

3.日常交流:在充分了解指导对象的基础上,通过见面交流、电话、微信、邮件、视频等多种形式与班级同学保持联系与沟通,加深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对行业的理解,解决学生的发展困惑。

4.实习实践:如条件允许,导师可组织指导班级学生赴所在工作单位(企业)或者其他单位(企业)参访、实习、实践等,帮助学生丰富社会经验,提升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,助力学生高质量就业。

四、选聘流程

1.报名方式:有意报名的各地校友均可申请。报名采取自我推荐、学院推荐方式。申报人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“校友导师”信息表》(附件1),由所在学院收集整理汇总。

2.信息审核:各学院(系)对报名校友导师信息进行审核,并分配指导班级。

3.信息上报:各学院(系)选聘结束后,于12月6日前统一将《河北师范大学“校友导师”信息表》(附件1)与信息汇总表(附件2)交校友会办公室,信息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hbsdxyh@hebut.edu.cn。

4.学校聘任:学校将统一为校友导师颁发聘书,聘期为四年。

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校友导师对于筑牢学校三全育人体系、搭建校友联络平台、拓展育人手段、激发在校生学习发展内生动力和爱校情怀的重要作用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扎实做好招募选聘、联系校友等各项工作。“校友导师”聘任工作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决定聘任人数和规模,可作为学院长期工作持续推进,不断丰富与完善。

联系人:王海燕  秦润

联系电话:0311-80789579/0311-80789779

材料报送地点:行政楼A414校友会办公室


附件1:附件1:校友导师信息表.doc

附件1:附件2:学院校友导师信息统计表.xlsx

附件1:附件3:校友导师管理办法.docx


党委学生工作部  就业创业中心  校友会、基金会

2024年11月15日